工伤工资的计算主要依据 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如果工伤职工本人的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如果工伤职工本人的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对于工作不足12个月的职工,其本人工资按照实际工作月数的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
对于工作不足1个月的职工,其本人工资按照其一个月的缴费工资计算。
工伤期间的护理费等其他待遇的计算也需依据相关法规和具体情况来确定。
这些规定确保了工伤职工在工伤期间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考虑到了不同情况下的工资计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