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清明时节,春意盎然。河畔的杨柳,吐出娇嫩新芽;枝头的梨花、玉兰,袒露一树春光。
“梨花风起正清明,游子寻春半出城。”在惠风和畅、万物欣荣中,人们争相呼朋引伴,一起走向原野,亲近大地。殊不知,在众人踏青郊游之时,正有人为护一片绿色、保一座青山而默默付出。
笔者昨日在路上偶遇在政府工作的友人老葛,见他拿着棉大衣,步履匆匆。便问:“天都暖和了,还拿大衣干啥?”他答道:“防火,山上冷。”
像老葛一样放弃休息日,天不亮上岗、夜幕落下还在执勤的机关工作人员,应该别无所求,只为让更多人能够在“草长莺飞二月天”里,尽情地享受天朗气清、春暖花开。
令人痛心的是,尽管政府为森林防火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总有人我行我素,置防火禁令于不顾,或明知故犯,或心存侥幸,在禁火区使用明火,造成重大隐患。就在前两天,70余岁的赵某在莱山区违规野外用火,幸被及时发现并制止,避免了一场可能引发的森林火灾,赵某也因此受到了行政处罚。
清明祭祀时,总有人觉得烧冥品、放爆竹、燃香烛是传统的祭奠形式,如果改掉,祭奠的气氛就淡了。其实,“思亲莫使烟火扰”,才是当今正确的扫墓方式,而用献花代替烧冥纸、用清扫墓碑代替焚香、用植绿代替放爆竹,既是文明的呼唤,也是安全的劝告。
“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森林火灾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困难。因此,踏青郊游,可忘情山水,但绝不能忘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如果身处禁火区,一定要自觉绷紧防火安全弦,做到行为有节、举止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