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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淄博街头,一“老头乐”被查!

时间:2025-03-31 14:45:00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已经成为很多机动车驾驶人的基本共识,

然而,

部分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驾驶人

却存在认知误区。


近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周村大队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典型的电动四轮车违法案件,驾驶人涉嫌无证驾驶和醉酒驾驶。



当晚8点45分许,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周村大队南闫中队在德阳路东马村路段设卡检查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电动四轮轿车在德阳路东马村路段被示意停车接受检查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宁某检测数值为121mg/100ml的数值,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此外,在执勤民警要求出示其驾驶证时,宁某承认自己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系无证驾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宁某涉嫌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带至医院提取血液样本。目前结果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交警提醒,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应按规定注册登记悬挂号牌并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才能上道路行驶,未悬挂号牌,未取得驾驶证的上道路行驶,将被依法查处。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贾亮 通讯员 陈建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