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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渭源县殡葬服务中心殡葬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公告

时间:2025-04-25 08:51:00

关于征求渭源县殡葬服务中心殡葬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减轻群众丧葬不合理负担,促进全县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甘肃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甘发改规范〔2025〕148号)等规定,遵循价格管理权限、价格管理原则,参照定西市及周边地区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我局起草了《渭源县殡葬服务中心殡葬服务收费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992190092@qq.com

联系电话:[13519320285]

通讯地址:[渭源县清源镇新街3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 2025年4月30日下午18点]

附件:《渭源县殡葬服务中心殡葬服务收费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渭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4日


渭源县殡葬服务中心

殡葬服务收费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甘肃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甘发改规范〔2025〕148号)等规定,遵循价格管理权限、价格管理原则,参照定西市及周边地区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我局起草了《渭源县殡葬服务中心收费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一、定价形式

渭源县殡葬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存放(含冷藏)、遗体火化、骨灰寄存服务。殡葬延伸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殡葬延伸服务项目包括遗体存放(超过72小时)、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服务。骨灰盒、寿衣、纸棺材、花圈等殡葬用品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殡葬服务坚持自愿有偿原则,实行市场调节价,运营单位要按照覆盖成本、合理盈利、公益性质、自愿选择的原则确定收费项目及标准,并向县发改局、民政局备案后执行。

二、收费标准(试行)(见附件)

三、减免政策

(一)根据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惠民殡葬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民发〔2020〕123号)文件精神,对城乡无名遗体,持有甘肃户籍的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遗体捐献者和人体器官捐献者、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政府规定的其他特定人群等人员产生的殡葬基本服务收费进行减免。对重大突发事件遇难人员以及经公安机关确认无名尸体的服务对象免除殡葬基本服务收费。

(二)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补助、在工伤保险基金或有关赔付中领取丧葬补助、火化区内死亡后土葬的人员,不得免费。

四、有关要求

(一)殡葬服务单位向丧主提供基本服务、延伸服务和殡葬用品要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服务、强行收费。提供殡葬服务时应与丧主签订服务协议,在协议中约定服务的项目、内容、质量和价格等事项。殡葬服务中所涉及的服务项目和丧葬用品的名称与价格,必须在协议书及清单中明确标示。向丧主收取费用时应使用有关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

(二)殡葬服务单位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制作由价格主管部门监制的公示牌(栏),公布所有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文件依据、减免政策、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规范、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三)殡葬服务监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强化殡葬服务价格政策宣传,并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殡葬服务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本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两年。试行期间,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甘肃省殡葬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要求加强成本核算,进一步拓展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