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第三个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这是继2020年1月、2022年12月两个行动方案后,广东法院紧扣“一点两地”全新定位,落实中央及省委要求,作出新一轮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融合发展的工作部署。下一步,广东法院将以营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核心,以强化司法规则“软联通”为主抓手,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有力司法支撑。
《方案》围绕营商环境优化、司法规则衔接、审判机制创新、司法合作交流等四个方面,聚焦人民法院主责主业,紧扣最新司法需求,明确了包括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完善商事司法规则衔接、加强涉港澳审判机制创新、健全区际司法协助体系等在内的23项重点任务,并提出了健全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深化金融审判机制创新、加强与港澳诉讼服务对接等70项具体举措,要求以更强的政治担当、法治担当有力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方案》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中之重,提出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广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着力构建粤港澳三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新机制,依法助力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城市集群。《方案》还要求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为目标,进一步健全产权保护制度,通过完善平等保护长效机制、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和深化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以推动更高水平司法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为重点的司法领域“软联通”是《方案》的一大特点。《方案》指出,要以落实“港资港法港仲裁”“澳资澳法澳仲裁”为契机,加强粤港澳三地调解、仲裁等与诉讼的有效衔接,推动完善市场化调解机制,致力于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方案》还明确规范涉港澳诉讼服务流程,推进与港澳法院在调查取证、文书送达、证人出庭等方面的规则衔接,优化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查明平台、加强在线司法协助平台建设等,全力打造更便捷高效的粤港澳大湾区诉讼服务体系。
围绕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审判体系创新,《方案》提出要加快推动横琴、前海、南沙法院及福田法院河套法庭深化拓展审判职能综合改革,探索“专业法官+港澳陪审员+行业专家”涉港澳审判新模式,推动聘任港澳法律专业人士参与涉港澳案件审理。
据了解,2019年至2024年,广东法院共审结涉港澳案件11.1万件,约占全国总量的三分之二,其中涉港案件9.5万件、涉澳案件1.6万件。此前,广东法院已发布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三年行动方案、服务保障南沙平台建设意见等规范性制度文件14个,聘请120名港澳人士担任特邀调解员,率先引入7家港澳特邀调解组织,建立统一的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查明平台和域外法律查明专家库,实现与澳门终审法院线上直接开展司法协助,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文/杜玮淦 马卓尔汪育玲
(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