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 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具体规定如下:
1.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立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 如果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直至满一年。
3. 如果用人单位在满一年后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需支付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至实际签订之日止的双倍工资,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
因此,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劳动合同的签订,以避免法律责任。同时,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尽快交付给劳动者,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