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营运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通过伪造手段获得的营运证。
通过不正当手段如伪造相关证明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骗取的营运证。
营运证已经超过规定的有效期。
营运证因严重污损无法辨认其真实内容。
未经允许擅自对营运证进行涂改。
在车辆转籍、过户、报停、报废、歇业时,原证失效。
营运证因某种原因无法被辨认。
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营运证。
营运证超出了法定的有效期。
营运证被擅自涂改。
未经允许私自转让的营运证。
营运证的发放不符合交通运输部的统一格式和发证程序。
与报废车辆相关联的营运证。
这些情形都可能导致营运证被视为无效,并可能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建议相关车辆和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营运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