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备案的出口食品原料包括以下几类:
蔬菜(含栽培食用菌)
茶叶
大米
禽肉
禽蛋
猪肉
兔肉
蜂产品
水产品
这些食品原料的种植和养殖场需要向所在地的海关办理备案手续,并且其产品才能用作出口食品的主要加工原料。
此外,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也需要进行备案,并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已经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并建立完善的可追溯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
综上所述,以下出口食品需要备案:
1. 使用蔬菜(含栽培食用菌)、茶叶、大米、禽肉、禽蛋、猪肉、兔肉、蜂产品和水产品作为主要加工原料的食品。
2. 所有出口食品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