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地管理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负责协调并告知外来人员的安全环保责任,确保外来人员了解并遵守相关的安全环保规定。
负责每日对属地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属地内存在的违章和安全隐患,并制定避险措施,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宣贯和教育。
负责属地内的违章管理,若属地主管未制止本区域内的违章行为,则等同于违章。
及时提示外来人员或新分员工遵守各种安全管理规定,并对不及时制止违章行为的属地主管进行批评教育。
负责属地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并及时上报,上级属地主管要对未及时发现隐患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对属地内的管理对象按标准和要求进行组织、协调、领导和控制,属地主管即是属地的直接管理者。
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确保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清晰。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
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这些责任旨在确保属地内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防范和控制各类安全风险,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