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通常包括以下部门: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包括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信访、保密、机要、督办、提案建议办理及安全、保卫、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
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及定价格,包括收费改革计划、方案及管理办法的拟订,收费许可证管理、年检及收费统计等。
负责重要商品价格定价,如水电气等,以及价格改革计划、定调价计划的拟订。
负责涉案物品价格评估及交通事故鉴定价格评估。
负责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及定价格成本核算。
负责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包括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等。
拟订年度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和价格改革计划,负责全市价格形势的分析预测,组织协调落实价格调控和市场价格监管的政策与措施。
承担工业品、农产品和公用事业价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
承担医药价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
承担国家、省服务和房地产价格政策与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
负责建立、完善市场价格监测、预警、预报制度,收集、整理、发布市场价格信息。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队伍建设等工作。
承担价格监管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指导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资源环境和商品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国家和省有关资源环境和商品价格改革、调整方案的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公益服务收费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国家和省相关收费改革、调整方案的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重要经营服务、房地产和医药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国家和省有关经营服务、房地产和医药价格改革、调整方案的实施。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按有关规定设置,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这些部门的设置可能因地区和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