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资格结婚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这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体现,要求男女双方都是出于自愿,没有受到任何外界的强迫或干涉。
男性必须年满22周岁,女性必须年满20周岁。这是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未达到这个年龄的人不具备结婚资格。
即双方必须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状态。一夫一妻制要求申请结婚的双方不能有原配偶,只能处于未婚、离婚或丧偶的状态。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是禁止结婚的,这是为了避免近亲结婚带来的遗传问题和社会伦理问题。
完成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的必要步骤,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一方或双方患有某些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或暂缓结婚的疾病,则不能结婚。
综上所述,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人,才具备结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