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拘留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严重传染性疾病,例如急性、亚急性或慢性重型病毒性肝炎。
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如心脏功能不全、严重心律失常等。
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例如肺结核、肺癌等。
严重消化系统疾病,如急性阑尾炎、急性胆囊炎、急性胰腺炎、急性肠梗阻等。
严重肾脏疾病,例如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等。
严重血液病,如白血病、血友病等。
严重内分泌疾病,例如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甲状腺危象等。
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如脑卒中、癫痫持续状态等。
严重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等。
严重感染性疾病,例如败血症、伤寒等。
严重创伤,如大面积烧伤、骨折等。
急性传染病,如艾滋病病毒感染伴有需要住院治疗的机会性感染等。
其他严重疾病,如老年痴呆、截肢、恶性肿瘤、艾滋病等。
此外,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也不予拘留。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疾病是否适用拘留还需根据具体病情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在实际操作中,拘留所或法院会根据被拘留人的健康状况和病情严重程度来决定是否予以拘留。如果被拘留人患病需要出所治疗,通常需要得到拘留所所长的批准,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措施。